【公告】115/11/2-6 大學部3、4年級可申請修習碩士班課程相關事宜
為鼓勵本校學士班優秀學生達到連續學習之效果及縮短修業年限之目標,提供學生修習碩士班課程措施。
一、依據本校「學士班學生修習碩士班課程甄選作業辦法」(附件1)辦
理。
二、申請日期:自民國115 年11 月2 日(星期一)至11 月6 日(星期
五)止。
三、各系所預修生申請資格、甄選標準及相關規定如附件2。
四、申請方式:請至擬修讀系(所)領取申請表格(附件3),備妥相關
資料後繳交至系辦公室審查。通過甄選名單預計民國115 年12 月4
日(星期五)前張貼於系(所)公佈欄及網頁。
五、通過甄選學生於3、4 年級得選修研究所課程,至多可修習三分之二
(含)碩士班研究生應修學分數(論文除外)。
六、若修習之研究所課程未計入最低畢業學分數,得於大學應屆畢業後4
年內考取本校研究所碩士班,可申請抵免碩士班學分數。
一、依據本校「學士班學生修習碩士班課程甄選作業辦法」(附件1)辦
理。
二、申請日期:自民國115 年11 月2 日(星期一)至11 月6 日(星期
五)止。
三、各系所預修生申請資格、甄選標準及相關規定如附件2。
四、申請方式:請至擬修讀系(所)領取申請表格(附件3),備妥相關
資料後繳交至系辦公室審查。通過甄選名單預計民國115 年12 月4
日(星期五)前張貼於系(所)公佈欄及網頁。
五、通過甄選學生於3、4 年級得選修研究所課程,至多可修習三分之二
(含)碩士班研究生應修學分數(論文除外)。
六、若修習之研究所課程未計入最低畢業學分數,得於大學應屆畢業後4
年內考取本校研究所碩士班,可申請抵免碩士班學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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