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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實習

【社會工作進階實習】
為使碩士班學生能從實際工作中,認識當前的社會現象、社會問題、社會福利機構服務網絡及社會工作專業所扮演角色,透過實際接觸以增進瞭解,期能整合學校所學,增強專業服務能力。
1.讓學生熟知社會福利機構所提供的服務
2.讓學生於實地工作中以實務驗證理論
3.增進碩士班學生專業技術與專業精神
【實習課程說明】
學制 必/選修 學分 備註
碩士班 必修

103學年度前入學學生為2學分

104學年度起為3學分

若有社工工作經驗,入學前在同一領域全職達2年以上者,經實習委員會同意,得免修社會工作進階實習課程,但須加修一門專業選修課程以補足學分。
碩士在職專班

103學年度前入學學生為必修

104學年度起為選修

103學年度前入學者同上規定

【實習內容】

實習辦法 實習內容 實習時數 申請資格(須修畢課程) 備註
社會工作進階實習實施辦法 機構實習 240小時

需修習過:

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

社會個案工作

社會團體工作

社區工作

1.申請時間:须於實習開始前2個月提出發文申請、實習開始前2週獲機構回函

2.實習時間:可選擇暑期、寒假或期中實習,但需於6個月內完成

【實習相關表單】